這是今天奇摩的首頁新聞,
內容說到經過統計後,
大部分戀人的熱戀賞味期限為3年,
這3年,戀人們拼死拼活要溺在一起,
而且彼此會有幸福感!
但3年一過,就會消失,
不過可以靠吃巧克力以及親吻來維持。

我看了,淺淺地笑了,
這大概是巧克力商擔心情人節拼不過花商想出來的吧?
恩,不能這樣說,不一定真的是博士做的報導......

感情的世界非常地複雜,
關於賞味期限及巧克力的說法,
當然也是一個參考,
值得仍在交往3年內的情人們列為常保愛情新鮮的對策之一。

最進剛好不少大學同學及朋友,
看了我的網誌後,
都不約而定問我「你怎麼經營愛情與婚姻的?」「怎麼可以這麼恩愛?」
其實,真的要講,要分三個時期耶。

這一篇,就先說第一個時期吧
時間大約是1999年11月到2003年6月
這一個時期是最長的,約四年
也是最不懂事,摸索最久的時候,
但也是我最懷念的時候。

當年還小,我是小大一,老公就是老大二了,
認識的過程不多述,
總之,大學時代的生活自在,
我當時也認為,
「有個男朋友只是有人陪你吃飯」,「有人接送」
我並沒有存有要天長地久的感覺,
漸漸地,我習慣了有個男人的陪伴。
此時也正好在所謂的熱戀3年之內,
每天黏在一起,
甚至到了寒假要回家過年,
還抱在一起哭了很久。

這時期的感情生活以我為主,
我說了算,
我主導一切在經營這段愛情,

譬如,很愛旅行的我,逼著男友要冒著某科被當的危機,
跟我ㄧ起去台北跨年。

譬如,寒流來時老公去買排骨飯,我說不要吃,
要他再冒著寒流再去買一次。

譬如,我時時威脅著男友,好歹我長的也還可以看,
我隨時要去找別的男友也可以。

譬如,我在台中生病了,男友半夜三點來我家,我已經睡了,
男友隔天依早六點只好再來一次。

講了很多譬如,我覺得我根本就是在虐待我男友,
沒錯,
我當時的確是覺得,反正有男友是好事,可以多加利用。
不過也因為每天膩在一起,
老公習慣服侍我,我也習慣有老公,
我們開始同居,
甚至開始構想未來。

大約到了交往3年一過,我大四,男友開始實習後,
我們經常吵架,
那個時期真的很恐怖,
當時我們就已經住在男友家裡,
幾乎是二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
男友媽媽常常關心地詢問男友說「爲什麼常吵架?」

我想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
「在這最有可能分手的時節,怎麼維持下去的?」
我覺得很大的原因是我們
同居了,
習慣了,
不捨了,
真的愛上了,

到現在我回想起來,當時我們兩人的相處模式,
很像現在電視新聞常有的要分手時情侶互砍的情形,

很相愛,但是熱戀期已過,
熱戀過,但是常常吵架,
常吵架,已經開始對愛情產生動搖,
有動搖,但是卻又覺得我們前三年明明很相愛,
很相愛,所以我們要「相信」對方。

那時,根本沒有研究報告說要吃巧克力才會常保愛情新鮮,
我們就在「相愛→吵架→動搖→相信」的循環間度過了第四年。

現在,要我對屆滿3年的情侶們做個常保愛情新鮮的建議,
我應該會說「就好好地愛吧」
讓自己臣服於愛情,
讓自己忍受吵架,
讓自己度過動搖,
讓自己相信對方。

只要相信,就能讓自己在對這段愛情動搖時,
相信你的他,也相信你的愛情中會給你一個最好的結果。

果然,一度過這時期,
我們的關係開始了另一個新紀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eautylik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