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第一季,
我讀完了這些書。

有些是小說,
有些是自傳,
有些是真實故事,
有些是虛構,
有些很趣味,
有些很無奈。

每一本都有讓我感動的情節,
每一本也都有讓我省思的部份。

我向我夜校的學生推薦了「為愛活下去」這本書,
『如果,你覺得你的人生目前處於沒有目標的階段,
請你看這本書,
你會找到你的信仰。』
我是這樣跟他們說的。


這是發生在1972年的真實空難事件,
劫後餘生的27人在南美安地斯山替自己生命奮鬥的過程。

真實的故事,應該是由閱讀者自己閱讀才得知。

因為這本書,
讓我對人生的信仰得到最大的印證,
我想,我也是與作者一樣,是個為愛活下去的人。



『如果真的有上天,為什麼要在空難中救了我們,
卻把我們丟在4000公尺的冰天雪地裡?』

曾經遇到困難,
我也想過是否上天要讓我知道什麼事?
是否上天有意在懲罰我曾經做過的壞事?
因為作者這番話,
我想,對上天、對神是應有一定的感恩,
但很多時候,
上天也希望我們問問自己的心,
到底,這個時候怎麼做才是對的?



『我沒辦法,我沒辦法吃人肉』
『那些不是肉,那是我們的朋友』
『上天准許我們這樣做嗎?』

世界第二高山的冰河裡,
沒有任何食物,
但身旁就一堆肉,要讓自己活下去,
只得這麼做。

作者的好友選擇不吃而衰弱死去,
我也反問自己,我到底敢或不敢?

『感謝空難喪生者的家人,對我們這麼做的支持。』
一直到了本書最後,
看到了這句話,
我突然了解,
當生命的意義超脫於形式時,
選擇勇敢、選擇堅持、選擇一直活下去,
是對任何一個人生命的最大尊重。

而當吃下那些肉時,
也許我們就是代替他們勇敢活下去了。



『看著身旁的朋友一個一個慢慢死去,
不知道最後一個活著的人,
在這冰川上會怎麼度過?』


閉上眼睛,
試想在那4000公尺的高山,
如果我和作者一樣,母親與妹妹都死於空難,
到底還有什麼理由,我可以苟活著?
也許,我真的會選擇放棄,
躺在雪地上,
讓大自然帶走我吧!


『但只要想到父親在家中,
走過一個又一個空燙的房間,
我就難過』
『我得回去,我得讓父親知道我曾經活過,
我得讓父親知道,妹妹再死前一刻,
我有握著她的手。』

有一個讓你能夠堅持下去的信仰,
是神也好,
是家人也好,
是愛人也好,
只要有信仰,
為了對方,為了能夠見到對方,
為了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在乎,
再怎麼樣,都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我找到了相機,我得努力拍照,
有一天若有人到這裡來,
他們會知道我們曾經努力多活了一段時間。』


對相片的重視,當然沒有作者那麼深刻,
但我是堅持的,

同一個時間、同一些人、同一個空間、同一種氛圍,
沒有留下紀念,
怎麼可以說是曾經感受過?




『我不要這樣等下去,我要走出去。』

作者花了十天,
徒手且沒有裝備,
攀登過4000公尺的高山,
用意志力戰勝大自然,
最終獲救,
並且回到空難地點救回最後的16人。

我也不要那樣,
能做得到就去做,
能試著去完成就去完成,
等待,
只是浪費時間。

去做吧!




超脫生命、超脫宗教的信仰,
原來是週遭的人賦予我們的。

目前,我最親的家人,便是我的丈夫,
我沒有孩子,可能也不會有,
我有父母,那也是我的牽掛。

我做的所有事,
為了生活更好,
為了有錢過活,
為了更有情趣,
為了每天快樂,
都可以是因為他們,我的家人。

這便是我的信仰,
是我的全部。

閱讀完《為愛活下去》,
我終於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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